工程分类
市政公用2 项 · 金额未披露66.7%
水利水电1 项 · 金额未披露33.3%
市政公用2 项 · 金额未披露66.7%
水利水电1 项 · 金额未披露33.3%
安徽3 项 · 金额未披露100%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设计负责人 · 安徽 · 淮北
工期 设计及施工工期合计400日历天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安徽 · 滁州
工期 初步设计(含评审)阶段:合同签订时间至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稿时间不高于60日历天,其余阶段应满足业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