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类
其他工程1 项 · 金额未披露50%
电力工程1 项 · 金额未披露50%
其他工程1 项 · 金额未披露50%
电力工程1 项 · 金额未披露50%
安徽2 项 · 金额未披露100%
正宇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项目负责人 · 安徽 · 宿州
工期 (1)计划工期:7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审查工作;施工工期:730日历天,项目可分期分批实施,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25年,运营合同首次签订10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续签5年)。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金石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项目负责人 · 安徽 · 宿州
工期 90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