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 中标企业
- 安徽轩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788.86 万
- 招标估算价
- 900 万招标公告写作「合同估算价」 · 2025-02-10 招标公告
- 中标时间
- 2025-03-10
- 建设单位
-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 · 合肥 · 项目代码 2025AFCAZ00278
| 排名 | 候选单位 | 报价 | 拟派人员 |
|---|---|---|---|
| 第 1 名 | 7,888,600.00 元 | — |
没有写排名的公告按原文顺序列出,组号不代表排名。候选报价不是中标金额,也不按联合体成员分摊;拟派人员不代表最终项目负责人。
投标截止2025-03-03 11:00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占地约72.22亩,建筑面积约15.9万平方米
地块五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占地约72.22亩,建筑面积约15.9万平方米,1#-3#,5#-13#,15#楼为住宅单体,共计13栋,36台电梯。本次招标主要包含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保险、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安装、特检验收、电梯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取证/电梯两年维保/电梯临时使用等相关内容。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图为准,最终核算及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客梯制造商,也可以是本次招标客梯制造商唯一有效授权的非制造商:(1)如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如投标人是非制造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非制造商的法律身份是本次招标货物制造商的代理人。如投标人是非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须满足第 3.1.1 项第(1)目相关条件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或单项合同电梯数量不低于20台的电梯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
按招标公告原文摘录,长段落有截断;以原文和招标文件为准。付款方式、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里,公告一般不写。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告发布日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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