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公示
- 建设单位
- 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
- 候选公示日期
- 2025-03-27
候选人公示不是中标结果;报价、工期和拟派人员见下方对比表。
江苏 · 盐城 · 项目代码 E3209810002000055006002
候选人公示不是中标结果;报价、工期和拟派人员见下方对比表。
| 排名 | 候选单位 | 报价 | 工期 | 拟派人员 |
|---|---|---|---|---|
| 第 1 组 | 19,200,000.00 元 | 60日历天 | 汤志云项目负责人 |
没有写排名的公告按原文顺序列出,组号不代表排名。候选报价不是中标金额,也不按联合体成员分摊;拟派人员不代表最终项目负责人。
投标截止2025-03-26 09:00
东台市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条子泥片区)地力提升二标段,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盐碱地治理内容。8区、11区盐碱地综合改良面积约2818亩,其中设置轻度盐碱耕地增碳培肥与稳产高效技术体系应用区约929亩;中度盐碱耕地长效控盐与增产增效技术体系应用区约506亩;重度盐碱耕地快速降盐培肥与耐盐作物适生改土技术体系应用区约1383亩。通过盐碱地改良相关措施的应用,提升项目区水肥利用效率,增加盐碱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滨海盐碱耕地土壤固碳水平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类似土壤改良项目业绩(类似土壤改良项目是指在盐碱地或耕地上实施的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土壤改良或土壤治理或土壤修复或地力提升项目,工程内容为基础设施、暗管、涵洞等实体工程的不予认可),投标时必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如为总包合同中包含土壤改良或土壤治理或土壤修复或地力提升的,土壤改良或土壤治理或土壤修复或地力提升部分的费用不得低于300万元,须同时提供加盖总包合同业主单位公章的费用明细作为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土壤改良的单位;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按招标公告原文摘录,长段落有截断;以原文和招标文件为准。付款方式、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里,公告一般不写。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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