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 中标联合体
- 河北冀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北京自然物语景观雕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各标段中标报价
- 按标段分别列示
- 招标估算价
- 320 万招标公告写作「合同估算价」 · 2025-04-02 招标公告
- 中标时间
- 2025-05-09
- 建设单位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标时间
- 2025-04-24
- 工期
- 按标段分别列示
联合体项目显示项目总金额,不代表各成员的实际份额。
安徽 · 芜湖 · 项目代码 WH010FJ25SJ0155(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50223号)
联合体项目显示项目总金额,不代表各成员的实际份额。
没有写排名的公告按原文顺序列出,组号不代表排名。候选报价不是中标金额,也不按联合体成员分摊;拟派人员不代表最终项目负责人。
| 标段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公告 |
|---|---|---|---|---|
| 芜湖雕塑专题比赛作品设计制作标段编号 WH010FJ25SJ015501 | 河北冀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北京自然物语景观雕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3170700.00元(叁佰壹拾柒万零柒佰元) | — | 2025-05-09 ↗ |
各标段分别招标、分别中标,金额不相加为项目总价;联合体报价不分摊给成员。
投标截止2025-04-24 09:15
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上推5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20万元雕塑艺术品的设计及制作或者制作业绩,且满足(1)雕塑艺术品的材质至少包含一件石材雕塑、一件金属雕塑;(2)至少有一件雕塑艺术品最大边尺寸不小于6米。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注:若业绩采用联合体形式获得的,在业绩中担任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的均予以认可)
按招标公告原文摘录,长段落有截断;以原文和招标文件为准。付款方式、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里,公告一般不写。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告发布日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标人:河北冀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自然物语景观雕塑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3170700元 · 发出时间:2025-05-09 16:45:42 · 通知书编号:WH010FJ25SJ015501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合同乙方:河北冀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自然物语景观雕塑有限公司 · 合同甲方: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合同金额:3170700元(原文未写单位,按中标价核对) · 签订日期:2025-06-03 · 合同完成日期:2025-08-16 · 合同期限:75天 · 合同编号:WH010FJ25SJ015501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